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贾伟)明知公司财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仍将吊车、搅拌机等多个机器予以变卖,经营者李小飞自以为不算什么,殊不知已经触碰到法律的“高压线”。近日,经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李小飞有期徒刑一年。
李小飞雇佣马永丽在他经营的公司干活,马永丽在一次为李小飞运输楼板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随后马永丽起诉至法院维权。应马永丽的申请,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李小飞所开设工厂内的机器,当时为保证李小飞公司的正常运营,将机器依然由李小飞负责保管。后来法院做出民事判决,由李小飞赔偿马永丽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2万元,到了执行程序,法院发现查封的机器竟然不翼而飞。原来,李小飞在保管机器期间,不念法院苦心,不思悔改,擅自将查封的全部机器变卖顶账。最终使法院的民事判决无法正常执行,马永丽的权益遭受严重损害。2017年2月,李小飞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