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德州市检察院以人才“活水”激发职务犯罪检察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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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区检察院:反渎工作取得佳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杨长林)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坚持以查办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作为,主动出击,组织开展渎职犯罪专项查办行动,通过细究深挖,立查行政机关4人涉嫌玩忽职守,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围绕一个中心,坚持两个结合,重点核实,加快初查速度,提高侦办效率。紧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工作中心,快速筛查涉嫌渎职问题易发领域作为主攻方向,明确某领域涉及的单位、主要人员,工作中应注意的重要事项等。
 
  专项领域明确后,采取外围调查与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等文件调取同步结合,调查渎职的客观事实与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款同步结合,该阶段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纷繁复杂,从中抽取主要矛盾点、理清内在关系等,做好研判工作,对立查案件至关重要。关键环节、重要事项、内在联系等,每一步骤抓重点、抓关键、抓细节,第一时间反映汇报调查情况,不过多纠缠细枝末点,经分管领导决断同意后,及时转入下一步工作推进,从而达到合理缩短初查周期,适时加快初查速度,提高查办案件效率。
 
  重点核实调查中获出的违法事实及后果,与相关规定要求之间的关系,明释是否构成涉嫌渎职犯罪,责任人是谁,有哪些证据能证明等。以上三步处理得当,就加快初查进程,提高办事效率。
 
  在工作中注重做好案件证据的收集工作,力求做到稳中求快,快中求质,初查过程中制定详尽的初查计划,确保心中有数,查办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力求证据的取得真实、详尽、完整,环环相扣,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防止案件查办以偏概全、误入歧途。
 
  发挥自身执法优势,重视反映群众意见,反映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努力做群众诉求的代言者、利益的维护者和意见的表达者。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要求迫切、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公正执法、检察建议等方式,使民意诉求渠道更加快捷通畅,使案件查办更具实效性。(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