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刘庆川)7月24日上午,山东莘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张先武同志带来一场语惊四座的检察晨课。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与盗窃犯罪分子在公交车上斗智斗勇的故事,启示大家争做正能量使者,在恶势力面前敢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故事发生在 2005年8月,时在部队服役的张先武把家属和不满四岁的孩子送到洛阳长途汽车站之后,自己因时间紧迫坐了一辆从洛阳到栾川的过路车上所发生的事。小偷狡猾的用刀片割开了张先武的裤袋口,得手后被张先武发现,面对手持匕首的犯罪团伙,“我是当兵的,不要用刀子吓唬我!”、“司机师傅!我东西丢了,别停车。”张先武毫无惧色,硬是要回了被窃的钱财,用正义的力量击溃了犯罪分子。
偷盗他人钱财本就触犯了国家法律,我国是法治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气焰嚣张的犯罪分子,张先武同志敢于与犯罪分子做斗争,没有以暴制暴,是真正的正能量使者。小偷虽可恨,但法律绝不容许任何人践踏。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通过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只有运用法治的力量去维护正义、弘扬正能量,才能营造出安全稳定的社会风气!(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