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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福山区检察院到高新区福山园开展治理违法建设法律政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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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正)5月26日下午,根据福山区委部署,福山区检察院会同福山区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集中对高新区福山园辖区村居两委主要基层干部,开展治理违法建设法律政策宣讲,检察人员围绕乱搭乱建在浪费土地资源、提高开发成本、影响依法治镇、增加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等五方面危害性,进行逐一解读。同时阐述了违法建筑的追究法律依据,明确下一步清理整顿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占用规划规定的道路等八个方面,提出基层干部在具体落实中,要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抛开私心杂念;不打折扣、毫无怨言,全面彻底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处理,不感情用事;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切忌简单粗暴;有针对性重点做好有对立情绪村民工作,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确保不激化矛盾。
 
  强调在集中清理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要求土地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如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台福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