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宋士光 李先勇 张垚)为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发生。近日,山东阳谷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张秋镇检察室不远千里奔赴荣成市,追缴欠款,保障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4月,阳谷县张秋镇原常务副镇长杨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潜逃到荣成市一家海带加工厂打工,潜逃期间,被当地边防派出所抓获,随即押解回阳谷县看守所关押。杨某被收押后,难以承受身份转换带来的巨大心理落差,加上潜逃前的债台高筑和妻子与其离婚的家庭变故,致使身无分文、无人关怀的杨某备受打击,情绪低落,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隐患。虽经驻所检察官多次谈话舒缓其心理压力,但收效甚微。今年3月,在谈话中了解到,杨某潜逃荣成市期间,在被当地人称为“要想死得快,就去烫海带”的一家海带加工厂打工,但被抓获时尚有两个月工资未结算。 得知此情况后,驻所检察官当即进行了汇报,并立即会同派驻张秋镇检察室的干警,远行千里,奔赴荣成等地追讨欠款。在当地检察机关以及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经与杨某打工所在的海带加工厂核对账目,以及对加工厂老板、包工头了解情况,厘清了加工厂所欠杨某的工资,拿到了杨某被拖欠的工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杨某在去聊城监狱服刑前得知驻所检察官为其索要工资的情况后,感激涕零,嗫嚅道:“以前我有钱时,这些钱不算钱,现在没钱了,我才知道这些钱对于我非常重要,非常感谢检察官能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终生难忘,到监狱后,我一定好好服刑,争取早日出狱,报答社会。”(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