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艳艳 吴恒运 王至东)“梁山县检察院服务企业能办实事,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真是太感谢了。” 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庄天江激动地说。近日,山东梁山通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亚公司)终于追回了被错误扣押的一辆大型罐车,这是梁山县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取得的显著成效。
2016年夏天,通亚公司生产的一批罐车因客户资金不到位,没有及时提车,而本公司因场地紧张不能放置这些车辆。通亚公司遂找到已停产的山东梁山亚达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达公司),商定将这二十辆罐车暂存在亚达公司,通亚公司另给亚达公司保管员一定金额的工资,双方也办理了车辆暂存手续。
后通亚公司发现存在亚达公司的罐车少了一辆,“失踪”的车辆去哪了?
原来,亚达公司因欠梁山贝格尔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格尔公司)货款,被贝格尔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诉前保全,通亚公司暂存于亚达公司的一辆罐车也在其中,且案件已经作出判决。派驻拳铺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遂与民行科联合,指导通亚公司向梁山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经审理,法院支持了通亚公司的执行异议,被扣押两个多月的罐车又回到通亚公司。(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