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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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即墨市检察院:积极采取点选评听等形式为校园法制课增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青岛即墨市检察院自成立“墨检护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团以来,以增强青少年校园安全为主线,主动深入学校、社会调研,丰富授课内容,积极搭建检校合作平台,有效促进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采取“点课”形式,提高授课的针对性。本着老师和学生需要什么就讲什么的原则,上课前,该院主动到学校听取老师和学生们的意见建议,满足他们的需求,让老师和学生们点题,点什么题就围绕该题备课,充分提高授课的针对性。针对辖区校园内欺凌、性侵案时有发生的现状,创新思路以普法情景剧的形式深入到中小学校中开展普法活动,普法的效果明显倍增。使中小学生明白如何避免犯罪以及如何避免被犯罪行为侵害。
 
  采取“选课”形式,抓住授课的主动性。主动选择节日、寒暑假、家庭出游等环节,结合该期间的活动特点及规律,有选择性的开展授课活动,确保授课内容贴近实际,走进学生的心里。通过做游戏、抢答、有奖竞猜等寓教于乐的形式,讲解了暑假期间如何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通过一个个真实事例的讲解和图片演示、视频播放等方式,教育小朋友们从小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采取“评课”形式,增加授课的含金量。课讲得怎么样,得由学生说了算。每次授课后,都组织与老师学生进行一次沟通,发一份调查问卷,请他们给授课检察官评一评课讲得好不好,进一步完善、丰富授课内容,保证授课质量。课后,建立评课和反馈机制,了解学生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学生问题,增强授课的针对性。一些优秀课件实录可放到网络上共享。
 
  采取“听课”形式,提升授课的有效性。组织院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家长一同到现场听课,对传授方式方法、言语交流沟通、现场聆听效果等方面进行观察。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老师就是家长,如果家长自己不对孩子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那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很不利的。”这是在家长法制课堂上对36位家长讲课时的一幕。该院还群策群力,制定了一对一帮扶帮教、定期走访、长效救助等机制,为家长和孩子释难解惑。
 
  目前,该院开展了15期法制课,授课范围覆盖全市12所中小学,共有6000名学生接受到法制教育,全面锻造了该院“墨检护航”品牌。(即墨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