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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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检察院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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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涛 徐聪)12月29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山东滕州检察院再次被省文明委命名表彰为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14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己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三项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推动了文明单位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文化育检,深化“正、廉、容、和、实”五字文化理念,积极开展书香检察、经典诵读、检察讲堂、检察沙龙等活动,使干警的精力和注意力始终凝聚在公正、文明、高雅的氛围之中;强化先进典型培树,开展经常性的事迹报告、座谈交流活动,提高干警创先争优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考核机制,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无违法违纪和无责任事故。
 
  积极探索“智慧”检察,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侦查指挥中心、网络执法执纪监督平台、新媒体工作室及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讯问、案件信息公开等系统广泛深度应用,实现了信息技术对司法行为的全程留痕、全面监督,检察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化效应进一步显现。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通过法治副主任入村、检察官联系大项目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做好帮扶共建、检务公开等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高检院、省市院认可和好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