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孙宏健 赵健)“您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通过审批。”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刑事被害人徐某通过手机登录临沂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平台,该平台界面上清晰显示,一周前她申请的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已获审批。
刑事被害人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就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这是今年6月临沂市检察院开通国家司法救助平台后带来的新变化。这个创新缘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需求。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因救助金额不一致产生对比心理,到检察院“讨说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救助程序不够透明,标准不够统一,很容易让被救助人产生‘不公平’的感觉。”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王沛学说。
为此,临沂市检察院全面梳理了2013年以来该市国家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听取了各县区检察院和有关专家学者以及部分刑事被害人的意见,充分论证了建设国家司法救助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重点研究了运行方式和功能设置。
今年初春,临沂市检察院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平台研发工作,其间先后召开8次协调会,调整修改相关内容和流程;5月初,该平台设计完成,并在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进行了一个月的测试;6月初,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初见成效,达到预期目标。
“年底前我们将实现网上申请全部公开。”王沛学介绍,该平台有三项功能:一是宣传功能,即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法律、法规和示范案例,告知申请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二是申请功能,即受理、审批救助申请,提供进展情况查询;三是公示功能,即对已经通过审批并发放救助金的进行全面公示,群众可以随时通过该平台查看全市任一区域、任一时段、任一类型的国家司法救助情况。
同时,该平台还设计开发了手机APP,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申请救助、上传资料、查询状态,更加方便快捷。另外,平台还与临沂市检察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相链接,群众可随时通过链接进入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平台已经让当地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利。
现在,该平台已在临沂市各级检察院部署使用,截至今年10月已受理申请45件,审核通过42件,公示22件,公示救助金额7.4万元。(临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