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素洁 杨莉)“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滨州开发区法院以“守住黄河岸边的绿水青山”为己任,着力打造“法护青绿”环资品牌,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创新,扎实服务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现场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党组书记、院长赵慧莲就环资审判接受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的“沿着黄河遇见海”网络主题采风活动专访。
率先推进“三合一”机制改革,走专业化审判道路
山东黄河水沙研究中心(滨州基地)正在顺利运行,为推动解决黄河流域水沙矛盾提供技术支撑。一年前,这儿曾是一栋三层房屋。某公司租赁黄河淤背区建设房屋引起诉讼。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违规在黄河淤区建设房屋,严重破坏了黄河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影响黄河行洪安全,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恢复原状。判后多次做工作,被告自动履行,拆除涉案房屋,释放涉案土地,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这是专业化审判机制的结果。开发区法院挂牌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市率先实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在滨开黄河水利风景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是全省首家在黄河水利风景区设立的巡回法庭,已巡回审判案件近20件。首聘6名环资审判智库专家,涵盖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生态修复等多领域,为环资审判提供强有力的智慧支撑。
创新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切实提升保护实效
农田里,绿油油的小麦随风摇曳,孕育着勃勃生机,一块块“绿毯”成为田野上一道靓丽的风景。这是被破坏的耕地修复后的喜人景象。被告人蔡某将租赁的农用地变为企业的硬化地面和坑塘,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该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惩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承办法官引导积极被告人修复被破坏的耕地。
开发区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环资审判领域,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能原地修复的原地修复,不能、不宜原地修复的,则依托黄河水域及淤背区,设立集惩治、普法、警示、修复等多功能作用于一体的黄河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独创性设立增殖放流区和复植补种区,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有效开展异地替代修复,真正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司法效益“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
积极构建“协同性”保护机制,促成整体联动合力
“以法治力量护黄河安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要想把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名气打出去,以黄河的美丽生态环境吸引更多游客来观光,更需要法律的指导和保护。”开发区坚持能动司法,与滨州辖区内沿黄四家法院共同签署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不断提升黄河治理水平。与滨开黄河河务局、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签订《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了横向纵向联通,积极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不断凝聚黄河流域大保护合力的举措。
重点突出“教育性”司法教化,向前延伸司法触角
手中有“剑”,肩上有责。作为人民法院不仅仅从庭审、判决,去记录向污染“亮剑”、为生态“护航”的决心,更要注重环境资源司法的教化作用,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营造全社会共建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这庭审没白听,原来黄河淤背区的土地用途不能随意改变啊”。参加涉环资的土地租赁案件庭审的附近村民发出感叹。通过巡回审判、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让群众直观感受审判活动。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滨州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