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二十大帮教启新篇”
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大核查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春娟 王龙鑫)为进一步强化安置帮教对象的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辖区内安全稳定。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近日开展“拉网式”安置帮教大核查。从释前调查、规范对接、摸清底数、完善档案、走访摸排等多方面入手,对辖区内安置帮教的风险隐患逐一排查。
一、关口前移,做好调查。充分利用刑释通知书、刑事判决书、罪犯出监鉴定表等材料,在人员释放前,与罪犯居住社区、辖区公安派出所联系,采取实地走访或者电话走访的方式,对其自身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做好释前危险评估。
二、无缝衔接,规范对接。对在矫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转为安置帮教的,期满解除矫正前,进行解矫谈话,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解矫当日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同时与安置帮教小组成员签订《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转为安置帮教人员,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三、比对核查,摸清底数。通过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协调对接、全国安置帮教系统人员信息核查等措施,积极开展辖区内在册刑释安置帮教对象信息的核查比对工作,确保基本信息正确,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人数清楚。
四、对症下药,精准帮扶。全面完善安置帮教对象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和帮教情况,依据刑释对象服刑监狱出具的“罪犯出监鉴定表”“重点帮教对象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健全完善安置帮教管理。
五、走访摸排,强化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帮教小组成员共同对刑释帮教对象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社区表现进行走访核实,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分类帮教。特别针对重点帮教对象,结合服刑监狱反馈信息,制定帮教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求助的安置帮教人员及时按政策提供帮扶,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通过本次核查,进一步掌握了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状况,进一步促进了相关部门衔接配合、齐抓共管促稳定新局面的形成,进一步预防了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助力。(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市中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