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能贷多少钱、多长时间?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环保 > » 正文

山东金乡县卜集司法所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殷齐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相关内容,厘清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安排,大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卜集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首先是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在集会上设置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为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的由来及作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身边人、关注身边事,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宣传现场人头攒动,气氛热烈,赶集的群众接过宣传单进行阅读,并就有关问题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经过此次活动,广大群众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其次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形式,将《社区矫正法》内容转载,最大程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在辖区内各村巡回宣讲、人物访谈、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