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写入历史,奋斗永向前方。“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辛丑牛年春节前夕,在曾经是深度贫困村的贵州省毕节市化屋村,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地对乡亲们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让行动方案走在建设战略前头,未来乡村建设建什么?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如何彰显各地特色,激发乡村潜力,让广袤乡野富起来、美起来。
建什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方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是也必须清楚看到,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各地村容村貌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生态宜居、村风文明的生动画面。从贵州省脱贫攻坚以来,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人畜混居改造、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清运、乡村清洁行动等措施,“农村变得更美了、生活变得更好了”这是人民的共同感受。也看到,我国人居环境总体水平还不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农村教育质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攻方向,为未来五年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同心协力,贯彻落实好方案要求,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才能汇聚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强大合力。
怎么建?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方案》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的工作原则。
乡村建设,归根结底是农村自身建设,也就是农民自己的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治安协调、纠纷调解等方面作用。贵州省“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安管理体制建设,围绕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为抓手,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共同发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动广大老百姓的力量,一同推进乡村建设。作为最小的社会单元,农户自己管自己小组,自己解决自己小组的事物、矛盾,为激活小组内在活力建言献策,政府作为指导,坚持群众主体,旗帜鲜明地鼓励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激发实现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就是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保障好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建成什么样?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2017年,贵州省发布《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2021年,省政府制订《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19年,贵州省启动100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截止2021年,全省共有724个村寨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贵州省民族丰富,少数民族村落众多,具有丰富的乡村文化、民族艺术、民俗活动,具有丰富的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大力推行传统村落保护,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得到充分涵养和发扬,传统村落已成为中华儿女寄托乡愁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必将进一步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方案》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波澜壮岁欣回首,敢在人先又续征。我们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在新征程上,不断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我们才能继续担起“了不起”,创造新的更大奇迹。(作者: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 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