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媛鑫)为提高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通化县,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蔡宏超带领干警以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来到通化县团结广场开展“呵护自然,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通过现场分发环保知识手册、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等多种活动形式,向县城居民宣传环境问题、节能减排目的等环境知识,带头践行环保理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机关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合力。
下一步,通化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环资审判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加强法律学习和环境保护专业学习,注重参与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培训,打造更科学的协作模式,形成更深远的宣传影响,真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