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黄庆 朱善永)为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松花江水清鱼肥景美生态建设,从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松花江流域及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将进入为期77天的禁渔期。为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航运、食药环侦及各分、县(市)局持续强化巡逻管控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法制宣传,并将对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的行为严格取缔,共同维护自然与生态环境稳定。
强化沿岸宣传教育
道外分局、松北分局、依兰县局等单位,通过悬挂条幅、深入社区宣讲等方式,积极开展禁渔宣传活动。民警向沿岸地区居民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渔业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禁渔意识和环保意识。
强化水陆不间断巡查
呼兰分局、宾县县局等单位联合执法部门、旅游服务部门,对各水域沿岸开展不间断巡查管控,劝阻、劝离渔船、渔民和垂钓者。在劝离的同时,民警还详细阐明非法捕捞的危害,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并强调在禁渔期禁止一切非法捕捞作业行为。
强化渔具销售管控
香坊分局、双城分局、宾县县局等单位会同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对农贸市场、渔业市场开展检查,严查水产品购货来源,从中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并对辖区内各类渔具销售单位进行大排查,特别是对渔具生产、销售、使用和非法渔获物交易等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国家和地方公布的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提示:禁渔期将至,除休闲垂钓及特许审批外,禁止一切捕捞作业行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触犯刑律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在禁渔期内发现非法捕鱼的,要积极拨打110举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