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格林)在6.5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题发布会,并公布新一届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名单。
山东省法院系统严格贯彻环境保护优先、注重预防、修复为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理念,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一是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针对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刑事犯罪严峻形势,全省法院加大审判力度,一年来共审结涉及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31件,同比下降14.9%,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8985件,同比增长15.7%。其中,审结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5件,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8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标的额1.35亿余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监督和支持环境资源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结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4688件,同比增长11.6%,其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促进了环境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对制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山东省法院系统普遍建立起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和跨区域集中管辖相结合、法院内设机构归口审理和人民法庭集中审理相结合、驻庭审判与巡回审判相结合、专业审判与多元治理相结合、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覆盖全省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一是聚焦专门化建设,覆盖全省环资案件审判机构全面建成。二是聚焦重点生态区域,构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三是聚焦修复性司法,构建环境资源多元治理机制。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托煤矿塌陷区、山体公园、林场等地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58处,作为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判决的异地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6次、放流鱼苗30万余尾、虾苗2000万余尾,保障了修复性司法裁判的有效落地。
山东省法院系统认真探索建立覆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审结涉及黄河环境资源案件128件,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司法服务与保障。一是加强协作联动,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积极主动对接山东黄河河务局,开展5次调研活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对如何预防和化解涉黄河纠纷案件制定了具体措施,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质效和精准度。二是坚决铁腕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黄河山东段滩区面积大、河势不稳,乱采乱挖河砂加剧河势变化,容易引发河堤坍塌,山东法院对非法采砂案件快立、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审结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案件115件。三是聚焦生态环境,擦亮黄河三角洲湿地名片。山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动黄河三角洲退耕还湿、退养还湿、退油还湿专项行动,35万亩退化湿地得到恢复,300口油水井生产设施全部退出,促进了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健康。
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山东全省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推动生态山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