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史月华 马艳静)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检查网格化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原则,关口前移、重点下移,采取“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的办法,构建起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原则进行网格划分,镇党委政府建立镇、管区、村三级网格,制定杨营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杨政发〔2017〕15号)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图。
科学制定网格,明确工作职责。将全镇整个辖区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管区为一个片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四个管区,杨营镇环保所,镇综合执法。将50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党支部和村委员会,同时加强村内环保机构建设,每村设一名环保监察员。环保监察员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燃煤锅炉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
健全机制,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市县《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察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县政府出台的相应的处罚办法,加大环境污染的问责力度,如禁止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等,违者处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加强监管,确保网格顺利运行。建立巡查机制、报告机制、沟通机制和督查机制。环保所和综合执法中队制定环境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健全监管档案。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后,按程序逐级报告。镇政府对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