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洪常良 李朋)10月份,山东菏泽市大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白云天数达25天。针对冬季污染天气多发、易发期,11月22日,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要求,当前要突出抓好煤炭清洁利用、燃煤锅炉淘汰等重点工作,切实规范整顿煤炭市场,严禁劣质煤炭进入市场,对已取缔的锅炉要加强检查,严防重新使用。11月30日,菏泽市人大组织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对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情况进行采访调研。
推广利用清洁煤炭 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记者在牡丹区西城清洁煤炭配送中心了解到,牡丹区城区共有北城、西城两处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分别负责北城、东城、牡丹和南城、西城居民用煤,基本满足城区居民用煤需要。下一步,将向农村推广,更好的改善空气质量。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菏泽市散煤治理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制定了《菏泽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市区推广清洁煤炭工作意见》等文件,从牡丹区、定陶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开始推广清洁煤炭。8月3日起,各区及办事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1000余人对152个社区95198户居民进行逐户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基本摸清了用煤户和今年用煤计划。由市财政按清洁煤炭每吨200元,补贴清洁煤炭经营企业,其他县(区)也制定了各自的补贴政策。
菏泽市共规划35处清洁煤炭经营场所,对分散经营的300余家煤炭企业进行集中分类处置,对规划场所之外的煤炭经营企业一律进行取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菏泽市建立洁净型煤储备配送体系,生产加工企业将洁净型煤运送到县(区)指定存储点,经营企业负责洁净型煤的储存和配送。目前经营企业与生产企业已完成对接,签订了供货合同,正在陆续进货,配送到户。
取缔燃煤锅炉 减少城区烟煤污染
在牡丹区道北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菏泽分公司家属院生活锅炉取缔现场,牡丹区环保局局长卢海军说,自2014年起,菏泽市就着手在城区范围内推动燃煤锅炉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2016年8月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菏泽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菏泽市城市建成区内的“生活取暖锅炉”、“‘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进行分类取缔、改造,除纳入我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工业燃煤锅炉要按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外,其余各类燃煤锅炉要逐步完成取缔拆除。
据了解,自今年以来,菏泽市城区先后取缔淘汰生活取暖燃煤锅炉14台共44.7蒸吨,淘汰城区三产洗浴业燃煤锅炉24台共约10蒸吨,淘汰城区工业燃煤锅炉31台共145.35蒸吨,全市城区淘汰锅炉燃煤能力200.05蒸吨,实现年减少煤炭燃烧量约1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92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320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6480吨,有力促进了城区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菏泽市于2015年11月11日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通知》,对全市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截止目前,2016年需完成改造的10台机组,已完成4台,其余6台改造工作已接近尾声,年底前均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需完成改造的26家10t以上燃煤锅炉使用企业,除4家企业锅炉已拆除或长期停产外,4家已完成改造,其余18家正在施工。
到2018年,全部机组和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300余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600余吨、烟尘排放量1800余吨,对菏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大意义。鲁网菏泽12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