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一个以恶意投诉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新型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恶意投诉变敲诈“生意”
2026年2月,经营养生馆的李某某在团购平台发布的广告,很快就收到12315投诉,说是他发布的广告存在瑕疵。李某某赶紧拨通投诉人预留的电话,对方却以撤掉投诉为条件,需要支付300元的“撤诉费”,否则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立案处罚、停业整顿,甚至向法院起诉。迫于压力,李某某只能交钱了事。
这看似单笔几百元的“撤诉交易”,背后是一条分工明确、批量作案的黑色产业链。
循线深挖,锁定犯罪窝点
惠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系统梳理近五年警情,对相关线索开展深度研判。随着一次次线索会商、层层抽丝剥茧,多条类似李某某遭遇的警情指向同一伙人,一个专门利用恶意投诉敲诈勒索商户的犯罪窝点浮出水面。侦查民警逐步摸清了以李某正为首的7名嫌疑人身份、团伙组织架构和活动轨迹,抓捕时机成熟。2026年8月7日,办案民警赴枣庄开展集中抓捕,7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手法起底:买来账号批量投诉,把举报做成敛财生意
经查,2024年3月起,团伙头目李某正为实施敲诈,向上家周某(另案处理)花费1万余元,购入数十个他人实名注册的12315平台账号,分发给陈某等六人使用。
团伙成员在各大网络平台搜寻商户广告,刻意寻找广告内容瑕疵,以商户违反《广告法》为由,大批量发起恶意投诉。很多正常经营的商户害怕被监管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店铺商誉受损,被迫主动联系嫌疑人,花钱换取撤销投诉。原本用来监督维权的投诉渠道,沦为该团伙牟利的工具,一笔笔“撤诉费”,成了压在众多商户身上的枷锁。
经核查,自2024年以来,李某正团伙累计作案2000余起,仅2026年短短8个月,就疯狂作案900余起,敲诈勒索金额20余万元。
警方提醒:投诉不是敛财工具,遭遇敲诈坚决说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投诉更非敛财工具。商户如遭遇借举报投诉敲诈勒索,不要妥协,及时固定证据,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以维权为名、行敲诈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