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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聚焦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简称“六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公开面向社会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操纵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等方式,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等方式,破坏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街道、商业街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区域,以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等方式,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揭发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打击。

  (四)对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于编造虚假材料、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及途径

  (一)电话举报:0535-6651354

  (二)举报邮箱:zfgashb@163.com

  (三)信函投寄、当面举报地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侦大队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