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行径,既关乎民生安宁,更影响社会稳定,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近期,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公安重拳出击,依法侦办两起网络暴力案件,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净化辖区网络生态。
案例一
近日,辖区居民向某报警,称近期频繁接到陌生来电的莫名邀约,多名陌生人通过手机号添加其微信,严重干扰正常生活。民警经调查核实,发现系同小区郭某某因个人恩怨,擅自将向某联系方式散布至社交平台,导致其遭受无端滋扰。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居民孙某某报警,称曹某多次拨打骚扰电话、发送威胁侮辱短信,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经查,曹某与孙某某曾为恋爱关系,分手后因感情纠纷,曹某持续发送不当信息滋扰对方,其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曹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造谣传谣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上述两起案件的查处,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郑重提醒
警方郑重提示,网络不是任性妄为的“自留地”,即便双方存在亲友、恋爱等关系,若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将依法受到处罚。
清朗网络空间,需要全民共同守护。山海天公安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做到文明理性上网、依法依规用网,坚决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各类网络违法行为,主动对网络滋扰说“不”。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筑牢网络空间安全防线,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