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善北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本地的吸食贩卖“笑气”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
日前,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里有人暗中兜售“笑气”钢瓶。
经查,该案涉案人员较多、交易网络隐蔽。为摸清团伙架构,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走访排查、蹲点守候,逐步掌握该团伙从上游货源采购到下游吸食群体的完整非法产业链及人员分工。该团伙为规避打击,通过社交软件用“暗语”联络,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给侦查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经过持续深挖摸排,办案民警最终锁定团伙核心成员活动轨迹并制定抓捕方案。行动当晚,办案民警兵分多路,在滕州市区3处出租屋、1家KTV周边同步收网,当场控制9名涉案人员,查获高压储存钢瓶20余个、分装工具一批及“笑气”100余升。
目前,该案累计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分别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笑气”???
可能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
它到底是什么
今天
咱们就来揭露
“笑气”的甜蜜假面→
何为“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气味微甜,有轻微麻醉作用,广泛运用于外科和牙科。
“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并不会让人真正地笑,而是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
吸食“笑气”后,血液的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由于快感持续时间很短,吸食者经常会反复吸入,进一步增加了缺氧窒息的风险。
更为严重的是,“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₁₂的吸收代谢。缺少维生素B₁₂会导致神经鞘的炎症,并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神经萎缩等症状,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
“笑气”在法律上虽不属于毒品,但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吸食“笑气”均属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法分子常将“笑气”包装成“奶油气弹”“打气球”“甜甜的快乐气体”等看似无害的形态,以迎合年轻人喜欢寻求刺激的心态。请牢记,“笑气”并不会让你摆脱烦恼,只会让你一步步走向深渊。珍爱生命,远离“笑气”!
【来源:中国禁毒、滕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