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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蓬莱公安: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处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扎实开展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清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蓬莱阁派出所紧盯重点地区、场所不放松,强化对旅店业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酒店、民宿、宾馆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违法行为。
 
    7月14日17时许,蓬莱阁派出所在对辖区旅馆业例行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宾馆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违法行为。经调查,该酒店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该宾馆处以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
 
    实名登记制度要求
 
    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不允许自报身份证号登记入住。
 
    实数:一人一证,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
 
    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实情:如实、及时登记和上传旅客住宿信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店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公安分局蓬莱阁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