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关于李某荣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在办理李某荣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217921451272119(浦发银行郑州郑港六路支行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李某荣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 2025年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 85709919
联系人:李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