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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执法能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基层有所需,训练有所应。2024年,烟台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年”主题,锚定“平安烟台·品质公安”目标,以提升民警专业化能力为核心,明确每周二下午为“业务学习日”,全面提升全警岗位履职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烟台市公安局共举办业务学习专题讲座42期、培训民警辅警3.4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全警的执法能力水平。
 
  据统计,2024年,烟台市刑事治安警情、电信诈骗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20%、25%、16%,盗抢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22%,5个集体、21名个人荣立一、二等功,119个集体、76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谋”在高处
 
  强化组织推动
 
  2024年11月26日,烟台市公安局举办第41期“每周夜校”专题讲座,针对大数据在侦查破案中的价值、应用等内容组织专题授课。授课完毕后,参训民警辅警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据介绍,2024年初,烟台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要求各级“一把手”带着业务骨干上讲台,围绕工作短板在哪里、业务工作怎么抓、基层应该怎么干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指导基层干好工作。
 
  烟台市公安局组织业务警种座谈交流,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每周二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作为深化警种业务练兵的重要抓手,并纳入“砺剑强警2024”实战大练兵重要内容。组织业务警种梳理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9大类76项常用业务的核心要点和易发多发的问题、风险,并编印成学习资料,发放全警学习。
 
  好的学习教育机制更需要高标准高质量落地,烟台市公安局领导坚持参加每期讲座并主持讲评,开展“局长上讲台”,组织24名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各警种支队长上台授课,同时制定计划表,明确授课时限,做到清单化落实、项目化推进,为业务学习提供强力组织保障。在实践中,坚持“大讲座+小课堂”“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市公安局每两周统一组织集中讲座,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落实到基层所队,其他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警种条线业务学习、技能训练。
 
  “学”在深处
 
  强化能力提升
 
  “业务学习日授课内容坚持按照分别提报、逐级审批、精心备课、审核把关的程序,始终聚焦岗位履职所需,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着力解决民警辅警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能不精、整体战力不强等问题。”烟台市公安局组织教育处副处长周亚东介绍。
 
  烟台市公安局坚持“一盘棋”推动“业务学习日”,与公安中心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课程设置突出“精”,围绕“工作中的短板、考核中的缺项、专业上的提升”三个重点,坚持“一堂课解决一个问题”,把鲜活的实战案例及时搬上课堂,确保有的放矢。
 
  参训对象突出“准”,根据讲座主题合理确定参训对象,涉及政治理论、规范执法等科目,除值班备勤外,其余民警辅警全部参加;单一警种业务授课突出警种特点,由相关警种确定参训范围,真正实现“讲的都是实战急需的业务”。
 
  授课形式突出“活”,采取“警种领导必讲课、上级政策必讲透、外地经验必介绍、基层做法必交流”的模式,落实“3个三分之一”机制,即“三分之一理论讲授、三分之一案例分析、三分之一经验分享”,通过“看案例、听讲解、作交流”,形成“台上台下互动、课上课下交流”形式。
 
  师资保障突出“全”,建立“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先进典型+社会力量”师资库,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实践经验,围绕重大政策、重点业务作辅导、教方法;组织各级业务骨干、先进典型讲解业务知识、典型事例;邀请知名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专家学者答疑解惑、丰富学识,做到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条线结合。
 
  “管”在严处
 
  强化跟踪问效
 
  “授课内容紧跟当前形势,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措施,正是我们需要了解掌握的新知识,这次我打满分。”2024年11月12日,烟台市公安局第40期“每周夜校”专题讲座后,一名民警对授课内容予以高度评价。
 
  突出效果导向是确保学习教育的关键。烟台市公安局建立前期研发、中期调整、后期定型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倒逼授课人员紧盯需求,精心备课讲课。他们组织专人进行课前审核、试听试讲,围绕“四看四审核”,即一看政治性,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看实战性,是否紧贴公安实际,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三看互动性,是否运用案例式、情景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四看实效性,是否帮助学员解决理论困惑和现实问题,从源头把控授课质量。
 
  每次集中讲座都会下发教学质量评估表,参训的民警围绕教学态度、课程内容、授课水平、授课效果等四个方面量化打分,政治部即时反馈教学评价,结合学员的意见建议动态调整后续讲座安排。
 
  实行学时积分管理,每名民警年度参加业务学习不少于50学时,未完成学时任务的民警不得参与评优评先。组织课堂秩序检查,政治部、督察支队、机关党委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每期讲座课堂纪律、教学秩序等情况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据统计,2024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累计组织评估教学质量42场次,发放评估表4890余份,授课平均分达96.4分以上,随机抽取2400余名民警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山东烟台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