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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利津公安破获一起电缆被盗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见财起意?
 
  一男子趁深夜四周无人
 
  偷偷潜入在建厂区盗窃电缆
 
  结果把自己搭了进去!
 
  12月3日
 
  利津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电缆被盗案件
 
  抓获涉嫌盗窃罪嫌疑人1人
 
  涉案价值2万余元
 
  被盗电缆已全部追回
 
  日前
 
  利津县公安局接辖区企业报警称
 
  凌晨厂区内电缆被盗
 
  嫌疑人弃车逃离
 
  接警后
 
  刑侦大队联合利津派出所
 
  立即赶赴案发现场
 
  发现绿化带内堆放着大量截断的电缆
 
  作案工具及车辆遗弃在路边
 
  经现场勘察视频追踪
 
  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逃窜方向
 
  及身份信息
 
  系河南籍男子乔某某
 
  常年在东营打零工
 
  居无定所
 
  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经过视频追踪摸排守候
 
  12月3日
 
  民警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乔某某在
 
  东营市东营区的落脚点
 
  所队联合迅速布控
 
  最终在一出租房内将乔某某抓获
 
  经讯问
 
  乔某某对驾驶三轮电动车
 
  窜至利津县某企业
 
  使用断线钳盗窃50余米实心纯铜电缆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乔某某交代
 
  其在路过某企业时
 
  发现在建厂区内堆放着大量电缆
 
  便见财起意
 
  伺机潜入厂区盗窃电缆
 
  不成想还没运走就被发现了
 
  目前
 
  利津县公安局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乔某某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