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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宪法精神,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深入辖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田黄派出所
 
  12月4日,田黄派出所联合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辖区居民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与广大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民警围绕宪法中的重要条款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结合生动案例,将宪法中看似抽象的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居民更好的理解宪法和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进一步强化居民知宪懂宪意识。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了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村派出所
 
  12月4日,唐村派出所联合司法等部门,积极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广场等人员集中地段,设置宣传点,通过发放《宪法》宣传挂历、《反家庭暴力法》、“反诈小常识”、“打击网络谣言常识”等宣传资料,向群众解读《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宣传民警针对冬季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防电诈、防谣言等知识进行宣传讲解,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财产损失。
 
  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推动法治文化走入千家万户,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张庄派出所
 
  12月4日,张庄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开启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辖区的市集、超市门口、学校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和普及宪法,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宪法,同时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抵制毒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居民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为构建法治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前派出所
 
  12月4日上午,城前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在主要路段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城前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身边事,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以及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引导群众在遵法、守法、懂法的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余人次,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峄山派出所
 
  12月3日,峄山派出所联合镇司法所以及志愿者开展国家宪法日及反电诈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辖区居民详细讲解了宪法的重要性,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深入宣传反诈、打击网络谣言等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现场讲解1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有效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山东省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