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17日,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黑山海岸派出所警民携手救助了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使其得到了救护性安置。
当日16时许,黑山海岸所民警在进行巡防工作时,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黑山岛客港码头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类,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发现这只鸟形态似鸭,身上并无明显外伤,但无法飞行。民警将其放在纸箱里,小心安置。后经相关人员确认,此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红头潜鸭,保护级别属“三有”野生动物名录。
随后,黑山海岸派出所联系长岛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回作进一步救助。(山东长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