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日,根据济南市槐荫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槐荫区财政局、槐荫区公安分局、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人员立足自身职责,重点检查企业证照情况,查看企业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是否按时报送企业年报情况。同时,检查人员详细了解企业在媒体、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广告宣传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发布招商类广告须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广告法》规范自身广告宣传行为。工作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在发布含有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时,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下一步,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对企业发布含有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商品和服务广告的监管工作,并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配合,共同维护槐荫区金融市场稳定。
(来源: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