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阴县公安局在孙某某被诈骗案中,依法将涉案账户(卡号6212262315004502092)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孙某某的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10月05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 0531-85088123
平阴县公安局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