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公安局处罚了两名在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王某。
李某、王某因琐事与同学高某(化名)产生矛盾,为发泄个人情绪,二人在多个公共平台中传播关于高某的谣言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扰乱了网络平台正常秩序。商河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与李某、王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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