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私家车内的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和调取周边视频,最终确定嫌疑人身份和所在位置。6月14日,罗峰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组织警力赶赴济南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5岁,青岛市人)抓获。经讯问,该对通过拉车门的方式,从私家车内盗窃现金25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罗峰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放在招远市某村租房处卧室内的黄金及首饰被盗,总价值约2万余元。接警后,罗峰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发现门锁并没有被破坏,分析为熟人作案。经调查取证,发现张某某(男,40岁,河北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派出所民警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迫于压力,携带盗窃赃物到罗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讯问,该对某天半夜时分,趁受害人家中无人,用备用钥匙入室盗窃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17日晚上,张星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获取线索,赴平度市成功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网上逃犯刘某(女,35岁)。经讯问,该对2023年4月23日诈骗郭某某90余万元,承诺为其办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14日,泉山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在辖区某居民小区内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0岁)抓获。经讯问,该对通过帮助他人介绍安排工作方式诈骗现金2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月18日,蚕庄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河北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张某某(女,42岁,河北省人),侯某某(女,42岁,河北省人)成功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提供给他人,帮助诈骗团伙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罗峰派出所民警根据获得线索赶赴德州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魏某某(男,46岁,德州市人)抓获。经查,今年5月25日,魏某某将银行卡和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并将名下银行卡、手机卡邮寄给对方从事电信诈骗转账等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该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