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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南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犯罪
 
  山东青岛市南公安持续加大
 
  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净化网络环境
 
  近日,青岛网民陈某在抖音发布“夫妻吵架”视频及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南分局对陈某散布谣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谣言处罚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行承担起责任,发布信息前应当核实真实性,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山东青岛市南公安网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