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仲宫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与人发生纠纷,请尽快处理。
民警在现场了解到,违法行为人陈某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陈某感觉自己吃亏了,随即回家将自制的一把1.5米长的关公刀从家里拖行至饭店门口撑场子。幸亏陈某的朋友也在现场,及时将陈某劝返回家。回家路上,陈某也感觉自己的行为很过头,有些害怕,将关公刀扔在了路边。
经民警确认,陈某是因为个人爱好,在家自制了一把关公刀,还买了油漆给刀上色。在陈某家中,民警确认只有一把关公刀并依法对刀具进行收缴。陈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积极争取了当事人王某的谅解。5月10日,南山公安分局对陈某威胁人身安全行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