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济南长清的张先生报警称其放在店里的一台手电钻不翼而飞,怀疑被偷了。
接报警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长清分局崮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和视频分析,于5月4日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宋某,追回被盗手电钻。
经查,宋某从事房屋装修改造施工,4月28日中午,其在一家快餐店吃饭期间,发现电梯旁一房间没有锁门,房间地上放着一台崭新的手电钻,想到自己正好缺这样一台手电钻,便将手电钻藏在衣服内带走拿回去使用。
目前,宋某因盗窃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顺”就是“偷”,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山东省济南市公安长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