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在平台表达自我的话语权,但是谁也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近日,山东济宁嘉祥警方查处一起泄露他人信息网络泄愤案。4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正点财经》栏目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男子泄私愤“网暴”他人被行拘
前不久,山东省济宁市嘉祥警方接到居民赵女士报警称,最近她总是接到一些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要加她微信好友,甚至还约她出去玩。
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副所长李瑞
“刚开始赵女士没明白怎么回事,后来她加了一个网友的微信,问喊她出来玩是什么意思,网友就把一张交友群里的截图发给她看,说这不是你有约会需求吗。”
受害人赵女士
“发生这个事以后,我感觉非常气愤,本来身体就不好,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影响,我现在也不愿意出门,也不愿意上班……”
接警后,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立即会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并向济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报告情况。在济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指导下,办案民警很快查明,拨打电话的这些人是通过一个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布“赵女士有约会交友需求”,于是给赵女士打去电话。经查,涉案微信交友群里有500人,群中发布“赵女士有约会交友需求”的信息是一名昵称为“丽丽”的人发布的,而“丽丽”则是因交通事故赔付与赵女士有过纠纷的男子陈某,于是民警依法对陈某进行了传唤。
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副所长李瑞
“经询问,陈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就赔偿款的问题心生不满,为了报复泄愤就将赵女士的照片和手机号发到约会群里。”
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在网上造谣、诬陷他人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