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永华)你好,我刚刚在路边捡到了100块钱,麻烦你们寻找一下失主”,3月15日11时50分许,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交警正在政府街与新华路路口执勤时,一位女孩疾步走上前,将100元现金交到交警手中,希望借助交警力量寻找失主。
得知情况后,执勤交警对女孩拾金不昧的精神表示称赞。考虑到失主丢失钱财一定心急如焚,执勤交警便守在原地等待失主,过了十几分钟,执勤交警发现一位老人正在路边徘徊,左顾右盼地好像是在寻找东西。见此状况,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询问老人在寻找什么,老人说十几分钟前在附近经过的时候丢失了100元现金。考虑到时间和金额符合,执勤交警便将现金交给老人。老人拿到“失而复得”的现金,非常激动表示:“太感谢好心人和人民警察了,谢谢你们”。走出了一段距离后,老人还回过头来,面对执勤交警招手致意,对好心女孩的拾金不昧精神表示感谢。(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