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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公安局:一男子为省停车位费 非法侵入物业管理系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龙)聪明反被聪明误,聪明的脑袋不用在正道上,偏偏走歪门邪道,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济宁市梁山县公安局“净网行动”中,为加强全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2023年11月份对全县物业系统视频监控网络进行了安全技术检测,监测发现部分监控图像传输过程中出现安全风险告警,于是网安大队随即对隐患网络节点设备进行了细致排查。这一排查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某小区物业的视频监控配电箱被人私自非法加装了无线网络路由器及MINI主机,民警分析,这得是由专业人员才能做到的。是谁加装了这些设备?他加装设备的目的是什么?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侦查。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虚拟的空间中,为了尽快抓获嫌疑人,办案民警连续24小时的开展分析研判,初步锁定了本小区四名有嫌疑的人员,并一一开展入户排查,最终在嫌疑人李某家中发现了确凿证据,仅用时两天便将该案成功破获。
 
  经查,嫌疑人李某(男,32岁)大学时学的就是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现为一名电气自动化工程师,曾在外地开展过车辆道闸施工,熟知车辆道闸系统管理设置操作。只是因为达到不交车位费的目的,于是私自从网上购买了联网设备并偷偷安装到小区监控配电箱内。随后李某又利用专业知识在家中电脑上模拟了该品牌的车辆道闸系统指令信息,将个人车牌录入物业系统,企图设置车辆永久进出权。本以为能“贪便宜”,没想到得逞后没几天,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嫌疑人李某的违法事实,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该小区物业公司使用视频监控网络对车辆进行管理,但未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存在网络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梁山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对非法设备予以拆除,并将“净网行动”不断推向深入,不断加大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民警在此提醒: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监控视频网络运营者,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个人也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动“歪脑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山东梁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