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明鑫)11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调整3名因工作岗位变动的理事,增补市中级法院原正局级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姚建波为基金会理事,并选举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修订完善了《青岛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救助抚恤暂行办法》、研究开展全市第二十九批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表彰活动。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方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8月换届以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工作要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宣传工作,主动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完成两处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建设,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会议强调,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大奖励救助,发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创新表彰形式、扩大表彰范围、巩固表彰效果,进一步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最大程度为平民英雄排忧解难;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积极探索宣传新路径,建强公益宣传阵地,打造网上网下一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联动的舆论格局;要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健全见义勇为工作制度,用好国家扶持公益事业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和社会募捐,扩充基金规模,持续提升造血功能。(山东省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