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亮)近日,山东青岛李沧公安分局湘潭路派出所会同李沧刑警大队业务中队,成功抓获一盗用钥匙开门窃贼。
11月11日16时许,湘潭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其从外面办事回家后自己家中竟然大门敞开,走进卧室发现有一青年男子正蹲在床头柜前翻腾柜内物品。正在实施盗窃的窃贼发现房主回家,瞬时懵了,呆立与李先生对峙起来,又突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磕几个响头对李先生求饶。当李先生转身疾步奔到厨房想去拿刀进行防卫,窃贼一看有机可乘,便窜了出去,沿着消防通道几个连蹦没了踪影。
民警一边安抚李先生的情绪一边了解嫌疑人的情况。案件侦查过程中,又有两户居民前来报警称,家中部分现金和首饰被盗。且手法与民警在现场勘查获取的手法完全一致,都是利用市民藏匿在家门口鞋柜里的房门钥匙,开门入室盗窃。民警串并案后,认为是同一人所为。
经过多方侦查,民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11月19日上午8时许,架网守候多时的民警在嫌疑人位于城阳某社区的暂住处将其擒获。
在湘潭路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讯问,盗窃嫌疑人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此次来青岛作案,是在与前妻离婚后,又在老家谈了一个女朋友。平时自由散漫惯了又花钱如流水的他,想到了盗窃。另据张某交代,选择在湘潭路辖区小区作案,是因为数年前,曾在该地段送过外卖,工作中就曾发现有居民将家中的钥匙藏匿在鞋柜的鞋窠里。所以在萌生盗窃作案的念头后,首先想到的便是到曾经工作的地方比较熟悉,容易得手。至此,已破案三起,案值数万元。目前,张某已被李沧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房屋钥匙是守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了一时方便将钥匙藏在门外鞋柜,脚垫等大家自以为安全的地方。同时,不要将大额现金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在橱柜等家中的明眼处,应稳妥存放,以免受损。(山东青岛李沧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