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召开党委会,传达贯彻高新区工委会议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关要求以及高新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会议由高新区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孙鲁岷主持,分局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标准严、质量高、成效实,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认真学习、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民警作风转变的过程。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一周一调度,及时通报掌握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