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金秋的脚步翩然而至,各类商品销售的黄金季节到来。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商场内,人们说说笑笑,挑选着自己喜欢的商品,一派祥和喧嚣的景象。然而,请注意,有人却悄悄伸出不安分的“第三只手”,着实是“大煞风景”!
8月28日中午1时许,费县某超市手机专卖店,忙活了一上午的店长刘女士忽然发现展柜上一部黑色的小米手机不见了,这款手机标价8999元,确定被盗后,刘女士打电话报了警。
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调取店内监控视频查看,当日中午12:30左右,一名身穿白色短袖T恤的男子随着人流进入店内,在展柜前驻足一会后,“挑选”了这款小米手机,趁人多店员无暇顾及的空隙,将手机从防盗绳上拔下“顺走”,快速离开。
民警顺线追踪,摸排调查,经连续奋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但狡猾的嫌疑人居无定所,活动轨迹时断时续,给抓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办案民警盯控、蹲守多措并用,9月18日夜,抓捕时机成熟,民警们果断行动,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其一朋友家中抓获。
据马某供述,因近来手头拮据,一时动起了“来钱快”的主意,8月28日上午,他“闲逛”到费县县城这家手机专卖店内,趁人不注意,偷走这部小米手机,得手后销赃获利。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马某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又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山东省费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