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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下公安:驻所法制员全面发力,为“夏季行动”助力提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3日下午,“周毅法制工作室”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东关大街派出所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济南市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法制工作室,是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在推进法制工作实战化中作出的积极探索。
 
  历下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推行法制员驻所工作机制已有一年多。经过层层选拔,14名专职驻所法制员脱颖而出,根据辖区警情、案件数量和距离远近,被派驻到一个或多个派出所。东关大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是驻所法制员周毅负责的辖区。周毅有一辆摩托车,它不仅是周毅的交通工具,还是一种“信号”。摩托车出现在哪,意味着周毅在该处的办公桌上就会堆满卷宗。
 
  尤其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所队加大清查整治力度,大量案件卷宗送到驻所法制员面前。重数量更重质量,要提高速度更要严格把关。驻所法制员“全面开工”,进入了“24小时待机”模式。
 
  “模糊”案件清晰地办
 
  8月初,东关大街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了一起警情,但处理起来似乎没有那么容易。房子是房东的,但房租没有到期,房东是否有权开门呢?办案民警在出警现场拿不定主意,立即电话联系了本辖区的驻所法制员周毅。“周警官,有个房东和租客有矛盾,不想把房子租给现在的租客了,但是租期还没到期,现在租客不在家,房东报警想在警察的见证下把房客的东西清理出去,这门能不能开啊?”
 
  针对这件事,周毅马上在电话中进行了制止,并给出了解释与处理建议:“根据《民法典》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在合法有效的租赁期间,租客的租赁权大于房东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房东这时候开锁进去,就属于非法入侵住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要对他处以10到15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所以,民警在这个时候应当优先保护租客在合法有效租赁期间的租赁权,不能允许房东开锁进门。”
 
  民警立刻将周毅的解释转达给了房东,一场风波得以避免。
 
  这类询问每天都会在各个派出所与驻所法制员之间发生。房东与房客谁更有资格开这扇门?保安锁外卖员的车导致车辆受损,派出所是否应当受案?楼上漏水导致楼下财物受损,楼上不及时修缮房屋,还出言挑衅怎么办?
 
  大是大非的案件,民警办理起来往往游刃有余,但是对于如何依照法律法规,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位于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关系交叉,界限模糊的警情,反而是办案民警容易犯难的问题。
 
  法制员驻所办公后,拉近的不仅是法制员与办案民警办公桌之间的距离,还有二者沟通的默契程度。如今办案民警遇到需要法制员法律支持的警情案件时,随时一通电话,简单几句阐述,问题就能得到解答。及时便捷的沟通,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支持,驻所法制员就像办案民警的后盾,增加了他们执法办案的底气和信心。
 
  “是非”案件公正地办
 
  “挑错”是法制员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这份卷宗缺少一个证据,当事人的笔录里提到了一位路人是目击证人,卷宗里怎么没有目击证人的证词呢?要补一份证人笔录。”
 
  周毅每天都要对辖区案件进行审核。面对少则几十页,多则数百页的卷宗,她察微析疑。“有时候多一块钱和少一块钱,案件的性质就会不一样。多一个证据和少一个证据,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就会有偏差。”
 
  去年夏天,在历下区某单位家属院内,两家邻居因“扔垃圾”的问题产生了肢体冲突,双方身上均有轻微伤。事情发生在楼道内,没有监控录像。面对民警的询问,双方各执一词,坚持说自己没有动手,都控告对方出手伤人。
 
  其中一人的笔录中提到,一个10岁的孩子曾开门看见过两人打架。办案民警认为目击者为未成年人,不能作为证人,因此没有对其询问。周毅解释,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凡是了解案情并且能正确表达的人都是证人,应当对其进行询问。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通知目击者及其监护人到派出所做笔录。完善了案件的证据链后,周毅经逐级汇报,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后该案经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和公信力。
 
  以往,法制员驻法制大队办公的模式,不仅效率较低,还十分被动。法制员驻所后,从110出警开始,对案件类报警,特别是对敏感、复杂警情,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在派警的同时,通知驻所法制员提前介入,必要时同步出警、参与现场处置、调查取证等工作。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了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
 
  从旧案件中提取新经验
 
  “昨天家暴的案子,如果是你们出警会怎么做?”早会上,周毅对前一天的家暴案件进行复盘,并以此案件为例,向办案民警强调了接处此类警情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规范的执法办案流程。
 
  几乎每天早会,周毅都会利用三到五分钟的时间,对前一天的特殊案件进行简短的总结复盘。每个月她还会根据多发案件、典型案件,以及本月执法情况组织“法制讲堂”,培训法律知识,讲授程序流程。
 
  在进行执法规范化的培训时,周毅向民警展示了一段网络上热度很高的视频。视频中,上海的一位民警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对阻碍执法的人员进行了控制。“我们总是在强调执法规范化,为什么要注重规范执法?因为规范执法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经手的警情案件,还能保护咱们办案民警的安全。若视频中的民警没有规范执法,很有可能会被群众举报,引发舆情,面临追责问责。”
 
  周毅用短平快的节奏,带入实际案例,生动深刻地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灌输到民警的意识里,有效减少了问题的发生。
 
  在早例会简短复盘、月例会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周毅还会结合近期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展开培训。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为切实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与营商环境,周毅围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辖范围、职责分工、程序规范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对民警开展娱乐场所清查行动具有较强的警务指导性和实战操作性。
 
  作为驻所法制员,周毅不仅面向辖区民警展开法制培训,还会定期为辖区内的群众传授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既帮助大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降低了民警与群众的沟通成本。
 
  “小齿轮”带动“大转盘”
 
  对于法制员驻所机制的推行,东关大街派出所所长刘国在开玩笑称“举双手双脚赞成”。“虽然原来也有法制员,但法制员在法制大队办公,沟通起来没那么方便。法制员驻所之前,我们所的民警办案遇到问题都来问我。工作量大就不说了,关键是在法律方面咱也做不到完全的专业。”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周毅发现东关大街派出所辖区内一酒吧内发生多起保安与消费者产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且保安管理存在漏洞。她将这几起案件串联在一起综合分析后,确定了几名主要责任人及其涉嫌的违法行为,并将该情况及时反馈给东关大街派出所,派出所随即联合治安大队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酒吧和责任人员依法处罚,有效减少此类问题发生,净化了社会环境。
 
  刘国在说:“法制员驻所后,不仅减轻了我们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效率和办案质量,还规范了执法流程,增加了民警的办案信心。我们所整个执法队伍都因为驻所法制员发生了向好的变化。尤其是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驻所法制员的帮助下,辖区清查力度明显提高,战果斐然。驻所法制员就像一个'小齿轮',最终带动了整个'转盘'的改变。”
 
  在法制员驻所工作机制的加持下,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历下公安分局实现了“三个下降”,即:执法投诉比下降、行政败诉和复议纠错率下降、刑事案件复议占比下降。这是历下公安分局的成绩,也是每一位驻所法制员与办案民警的成绩。(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