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苑国强)“警察同志,我能不能自己花钱把这些石板买下来啊?”7月5日,面对上门抓捕的派出所民警,涉嫌盗窃大理石板材的张某如是说。
7月3日上午,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公安局城里派出所接到辖区向阳路人行道改造施工项目负责人报警,称其存放在工地上价值1400余元的大理石板材被盗。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报警人在事发前晚将56块铺路用的大理石板材放在路边,结果早上都不见了。询问其他施工人员,均表示不知情,民警遂立案展开调查。
因案发现场系施工封闭路段,大型车辆难以进入,民警将排查重点放在当夜进出现场的小型载货车辆中。经过10多个小时的排查,民警收获一条重要线索:当天凌晨2时许,一男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先后4次往返案发现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分析嫌疑人作案往返时间,判断其极有可能就在附近居住,遂兵分多路并发动周边社区治保组织展开走访排查。7月5日上午9时许,经不间断研判排查,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居民区,成功将盗窃嫌疑人张某抓获,同时缴获了被其藏匿的56块大理石板材。
据张某供述,他在路过向阳路时,发现用于施工的大理石板材质量挺好,萌生了偷来为自家装修地面的想法。他便趁着夜晚行人稀少、板材无人看守的时机,骑电动三轮车将板材拉回自家老屋。
被民警找上门后,张某对自己的一时贪念产生了悔意,于是便有了前面问民警的话。然而,法律不是儿戏,违法必受处罚,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