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27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巧合的是冯某两次盗窃车内财物的车辆竟是同一辆车。滨海公安提醒广大车主,下车请锁好车门,防止因疏忽大意造成财物损失。
5月24日,滨东分局胜东派出所接辖区某小区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楼下的轿车内的现金和黄金手镯等物品被盗,损失价值8000余元。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对现场及车辆进行勘查,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侦查。经过持续不断工作,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冯某,于6月27日在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网吧内成功将其抓获。
据嫌疑人冯某供述,自己因无收入来源,又想不劳而获,于是把目光盯上高档轿车内财物,抱着碰运气的心理,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今年4月份一天晚上,冯某在某小区通过拉车门方式打开了一辆轿车车门,将车内的黄金手镯等物品偷走,同时偷走了该车的备用钥匙。5月份一天晚上,冯某再次窜至该小区时,又发现了曾经盗窃车内财物的车辆,于是用备用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内的现金及金戒指等物品偷走。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第一次“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后,因门锁没有被破坏,所以车主没有发现财物被盗。嫌疑人第二次实施盗窃后,车主发现车内财物损失,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山东省滨海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