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宁)
警徽闪耀薪火相传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警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月29日上午,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隆重举行“警徽闪耀薪火相传”——邹城市公安局2023年人民警察荣誉仪式。市委副书记张锐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佩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薛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韩以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长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刘冰,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许海建,团市委副书记孙冬冬,以及市公安局在家的局党委成员。
张锐在致辞中指出,举行全市公安机关荣誉仪式,是忠诚党的事业的生动彰显,是对坚守公安传承的庄严见证,更是激励全体民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带领下,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捍卫政治安全,侦破大案要案,化解矛盾纠纷,驻守街面防范,狠抓基层基础,严格管理队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谱写了一曲在挑战中实干担当、在重任中昂扬奋进、在砥砺中发展成长的时代强音,邹城公安步入了“党政满意、群众满意、民警满意”的良性循环,进入历史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实践证明,公安队伍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有坚强战斗力的钢铁队伍。退休老同志是公安队伍的历史,承载了人民警察的荣耀和沧桑。他们用忠诚和热血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们的敬业精神、担当意识和高尚情操,值得全体民警学习和传承。新警同志是公安队伍的未来,代表了人民警察的活力和希望。新老交替,薪火相传,公安伟业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奠基出来的。“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希望新警同志们继承和发扬邹城公安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勇于担当,开拓进取,肩负起金色盾牌,完成好光荣使命。
在激昂雄壮的国歌声中,“警徽闪耀薪火相传”——邹城市公安局2023年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正式拉开帷幕。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正宣读了《关于授予退休民警、从警特定年限民警、基层工作特定年限民警颁发荣誉纪念章的决定》。
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二级警长胡金豹,市公安局二级警长王代存、市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陈福峰分别代表基层工作荣誉民警、从警特定年限民警、老民警发言,深情回顾了从警岁月、分享了从警感悟、抒发了对公安事业的眷恋和热爱,表达了对市公安局党委关心厚爱的真挚感谢。
基层工作荣誉代表
胡金豹
三十年风雨兼程,三十年岁月沧桑!三十年酸甜苦辣,三十年无悔担当!三十年,我们用汗水,守护了万家灯火;我们用坚守,走过了似水流年。
从警特定年限代表
王代存
风雨兼程人生路,不负金盾写忠诚,忆往昔,我无比自豪,虽然生命可以垂老,但信仰永远可轻,纵然岁月蹉跎,但我初心不忘,本色永葆。
退休民警代表
陈福峰
从警40年,头发从青丝到斑白,警服从军绿到藏蓝,亲眼见证了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从警40年,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人民警察的使命与担当。
奋斗吧,新警!
“我代表退休民警,把这面光荣的旗帜交给你,希望你们不辱使命、再立新功!”在警旗交接仪式中,市公安局原四级高级警长陈福峰代表老警同志将满载着荣誉、使命、责任和担当的警旗郑重传递到新警手中,勉励新警同志勇于传承邹城公安精神,不辱使命、再立新功。
放心吧,老警!
“保证完成任务!”新警代表作出庄严承诺并在场上挥动警旗,象征着邹城公安精神弦歌不辍、薪火相传。他们从前辈手中,接过人民警察这份责任与担当,在新的征途中,书写华章、赓续荣光!
警徽闪耀薪火相传
在热烈的掌声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佩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薛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祥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中国,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建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栾红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峰分别为8名退休民警代表、3名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10名从警特定年限(从警30年、40年)民警代表、6名荣获基层工作荣誉奖(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0年、30年)民警代表颁发了荣休纪念盘、荣誉纪念章和荣誉证书。
光荣退休民警代表
“荣休纪念盘”是邹城市公安局为退休民警数十年从警岁月、几十载战斗历程送上的一份特别纪念,更是对一代代邹城公安人牺牲奉献、锐意进取,推动公安事业传承发展的真诚致敬。
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到来之际,向离退休干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就是对离退休干部始终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积极奉献的崇高品德的最大褒奖,进一步激励年轻民警以榜样为镜,拼搏奉献、锐意进取,为邹城公安事业发展续写新的荣光。
从警特定年限民警代表
“从警特定年限纪念章”是对从警30年、40年民警赤胆忠心、执着奉献公安事业的激励;是对长期奋战在公安战线夜以继日、孜孜追求的战友,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真诚礼赞。
基层工作民警代表
“基层工作荣誉奖”,是对一线民警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褒奖。他们穿梭在街头巷尾,奔走在田间地头,深深扎根在这片挚爱的土地上,守望着万家灯火,守护着一方安宁。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邹城公安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的姿态,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不辱使命,用光荣和梦想,激发工作的热情与活力,用责任和担当,谱写邹城公安事业新篇章!
市公安局退休民警代表、从警特定年限民警代表、荣获基层工作荣誉奖民警代表、新招录民警代表、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单位民警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了活动。(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