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车辋派出所民警敏锐细致,成功识破伪装,抓获“男扮女装”盗窃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男,34岁,临沂费县人),帮助群众追回被盗钱财7000元,收到群众一直好评。
梁某在费县参加了一个电焊培训班,平日里一直在培训中心学习,晚上也住在培训中心的宿舍里。3月8日凌晨,梁某从睡梦中醒来,看见手机上有几条未读短信,打开一看,瞬间睡意全无,自己银行卡里的7000元钱被别人给偷取了。梁某赶紧起来翻了翻自己的包,才发现银行卡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等到天亮之后,梁某赶紧到银行查询,发现钱是在车辋镇一银行网点的自助取款机上被取走的。由于梁某一直把银行卡放在自己的包里,平时包就放在电焊培训中心的宿舍里,他怀疑可能是培训中心的人偷走的,于是梁某和妻子一起叫上同宿舍的好友夏某某到车辋派出所报警,想让夏某某帮忙辨认一下是不是周围认识的人。
车辋派出所民警接到梁某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民警调取了银行网点的视频监控发现,3月7日深夜,一名长发飘飘的“女子”身着长裙,带着口罩和墨镜走到了自动取款机跟前,熟练的输入密码,分三次将7000元钱取了出来。民警反复查看视频监控发现,窃贼虽然一袭长裙,长发飘飘,但其身形和步伐并不像是一名女子。而且梁某的银行卡一直放在宿舍里,外人也不知道密码,很有可能是宿舍里同住人员作的案。随后,民警将目光转向了与梁某同来的夏某某身上,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敏锐地发现夏某某的身形体态与视频中的女子极为相似,遂将夏某某单独叫到一边,询问相关情况。在询问过程中,夏某某果然露出了马脚,并在民警的进一步审查下,如实交待了盗窃好友银行卡后偷取钱财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将钱财追回,退还给了受害群众。
经了解,夏某某和梁某一同在电焊培训中心学习,平时住在一个宿舍里。今年2月份的时候,夏某某无意中看到了梁某在手机上输入支付密码,便偷偷记在了手机上。到了3月初,由于夏某某的银行贷款快到期了,但他没有钱偿还,并把主意打到了梁某身上,趁其不备,将他的银行卡偷走了。为了防止被发现,夏某某还专门在网上购买了假发,然后穿上了妻子的衣服,打扮成女子,驾车寻找适合取钱的地点,最终来到了车辋镇,在自助存款机里将钱偷取了出来。只是没曾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的精心打扮还是没能躲过民警的“火眼金睛”,上演了一番“自投罗网”的戏码。
目前,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一般不要选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出生日期或“123456”“666666”等单一或连号数字作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也不要将银行卡密码输入个人手机、电脑或写在办公场所的记事本上,更不能将密码写在银行卡的背面,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丢失银行卡后,要第一时间到银行挂失,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个人拾取银行卡后要及时上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私自刷用卡内现金,以免惹祸上身。(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