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成)虚假诉讼监督案、虚拟货币投资案、盗窃附条件不起诉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名誉权纠纷案、不起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日前,经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等环节,最终评出山东省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十大精品典型案例、20篇优秀典型案例、30篇提名典型案例,另外还有10家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充分展示各单位(部门)以案释法的实际效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使各执法司法部门、法律服务、群团组织等单位加大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打造法治枣庄宣传品牌,由枣庄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普法办联合主办了这次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从2022年11月活动启动以来,各区(市)、市直各部门踊跃参与,经过精心组织、严格遴选,共报送了160余篇典型案例,涉及行政执法、司法纪检、法律服务、其他类等4种类型。2022年12月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枣庄市普法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各部门推荐的案例进行了审核初评,评选出60个候选案例参与网络投票。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有190余万人访问、共投票63万多张。最后经过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等环节,得出最终结果。
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是枣庄市深化“八五”普法、创新普法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普法惠民质效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各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直观体现。本次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既有效推动了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又用老百姓身边鲜活真实的案例来进行以案释法,传递着法律的力度和温度,推动了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枣庄市普法办公室将加大对获奖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探索“接地气”普法方式,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山东省枣庄市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