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云龙)转让公司过程中,明知对方可能会利用对公账户银行卡进行非法行为,依然将银行卡寄给对方。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成功劝导帮信嫌疑人韩某主动投案。目前,韩某已移交外省公安机关。
嫌疑人韩某(女)于2018年7月在青岛注册了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2022年1月,因经营不善萌生了转让公司的念头,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了回收公司的广告,通过私信与对方建立了微信联系。对方要求核实公司信息并索取了银行卡,在明知对方可能会利用银行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诈骗的前提下,为实现公司转让,依旧将公司对公账户银行卡寄给了对方。河南警方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经过线索核实,将韩某列为帮信嫌疑人,并进行网上追逃。
2023年2月1日,青岛崂山公安分局埠东治安派出所在网络警察大队的大力协助下,通过大量工作,与韩某取得联系。民警与其多次通话,耐心沟通,最终劝导犯罪嫌疑人到埠东治安派出所主动投案。经查,嫌疑人韩某名下银行卡涉及全国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8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已被河南警方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