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兆专 何浩 徐赫)
近期
日照公安成功侦破一起
特大制造、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案
公安部予以嘉奖!
频繁交易,露出马脚
2020年5月,五莲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获取线索,五莲籍张某和四川籍雷某有制造、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嫌疑。
经查,二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制毒原料和工具,在互联网上咨询“G液”“羟基丁酸”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信息,且二人账户存在交易频繁、交易金额巨大等异常行为。
通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张某、雷某将自行制造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卖给吉林长春李某甲和湖南长沙李某乙,二人再通过网店、朋友圈大肆贩卖。
经循线追踪,专案组发现李某二人为牟取暴利,不只购买自张、雷二人,还从辽宁葫芦岛、湖北武汉、广东珠海、浙江台州等多个上家,购买“犀牛液”“伟哥”“零号胶囊”“电子烟油”“rush”等20余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再通过寄递物流,向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等28个省市分销贩卖。
深挖细查,捣毁窝点
由于该案件犯罪手段新、毒品种类新、滥用方式新以及地域跨度大等特点,日照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进一步侦查。
经过抽丝剥茧,专案组掌握了该犯罪团伙关系网络、作案方式以及活动轨迹。
2021年2月20日,专案组前往张某、雷某行经地点架网守候,在其出租屋内将二人抓获,查获制毒窝点1处,扣押毒品成品1500余件,各种制毒固、液态原料20余公斤,缴获制毒反应、包装、加热等工具数宗。
兵分多路,集中收网
2021年3月至8月,专案组兵分多路,辗转湖南、吉林、江西、广东等14省19地市,行程10万余公里,循线追踪、连续鏖战,抓获制造、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嫌疑人45人,捣毁制毒窝点6处、仓库3处,缴获新精神活性物质成品1.1万余件,制毒反应、包装等工具数宗,扣押、冻结毒资、违法所得400余万元。
历经2年,这一特大制造、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成功告破,一个涉及20余省份的贩毒网络被彻底摧毁。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什么是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截至目前,我国已列管18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14种精神药品+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整类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日照公安提醒
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
一定的隐蔽性、迷惑性
请大家提高
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山东日照公安)